戀童癖(pedophilia)
戀童(英語:pedophilia)是指16歲以上的青少年或者成年人,認為青春期前的兒童擁有主要的性吸引力,或只有兒童才有性吸引力。雖然在10-12歲(女孩:10-11歲;男孩:11歲-12歲)之間兒童會開始踏入青春期,但戀童的標準延長至13歲。
戀童癖症的診斷條件如下:
-對於青春期前的小孩有頻繁、強烈的性幻想與性衝動,且至少長達6個月。
-對這些慾望採取了行動,或深受其性慾、性幻想的影響而感到痛苦,或因此遭遇人際困難。
-患者本身16歲以上,或者比會讓患者產生性慾的未成年對象至少大5歲。
戀童這個字詞常被大眾用於表示對兒童的任何性興趣或兒童性侵犯,但這種用法卻把「對兒童的性衝動」(思想)和「兒童性侵犯」(行為)混為一談,且沒有區分處於青春期前、青春期,和青春期後的未成年人。
雖然大量有關戀童的記錄都聚焦於男性,但也有女性擁有戀童的傾向。研究者認為現有估計不能完全呈現女性戀童者的真實數量。
《戀童的年齡種類》
戀童是用於形容某人認為13歲或以下的兒童擁有主要的性吸引力,或只有其才有性吸引力的想法。
戀嬰癖(Infantophilia)用於形容某人認為5歲或以下的兒童擁有主要的性吸引力(嬰兒或小孩)。
* *根據第200章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123條,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,是刑事罪行,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。
戀少年(hebephiles)用於形容某人認為11-14歲的少年擁有主要的性吸引力,現有證據表明,戀少年與戀童是應分開看待的。
戀青少年(Ephebophilia)用於形容某人認為15-19歲的少年擁有主要的性吸引力,嚴格來說是指對青春期中晚期性伴侶的性偏好,而不是某種程度性吸引力。
** 根據第200章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124條,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,是刑事罪行,最高刑罰是監禁5年。
《戀童癖好者的分類》
固定型
這類患者對成年男女不感興趣,只願與兒童交往,並且只有在與兒童交往時才覺得舒心。他們獵取的對象一般都是很熟悉的,如鄰居家、朋友乃至親戚的孩子。首先是與這些孩子玩耍,帶她們看電影、逛公園、買東西給她們吃,獲得孩子的信賴,與孩子建立起友誼,進而才發生有關性方面的接觸。
回歸型
這類患者表面上看起來與常人無異,能與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,有過正常的異性戀史,甚至已結婚成家。但是,當家庭、學習、工作等方面出現壓力或遇到重大精神刺激後,便回復了不成熟的性表達方式。這類患者獵取的對象都是不熟悉的兒童,其行為帶有衝動性,同時還伴有酗酒的現象。
攻擊型
這類患者的攻擊對象主要是兒童,他們由於各種原因而存在一種攻擊心理,想藉助於折磨兒童而發泄出來。根據科恩等人的研究結果報導,他們往往用各種殘忍和險惡的手段來躁踴小孩的某些器官,強迫他們滿足各種下流要求。他們追求的不是正常的性感,而是通過不正常的性行為來發泄畸形的感情。
非侵犯性戀童者(NOMAPs)
不是所有戀童者均會性侵犯兒童。戀童者可分為「侵犯性」和「非侵犯性」。有些戀童癖者不願被歸類在其中一項,便自稱為「NOMAPs」(Non-Offending Minor Attracted Persons ),這些人雖然會被未成年人吸引,但不會採取行為(意即性侵害)。
《戀童癖的秘密暗號》
戀童癖者之間有著一套特殊的交流暗號,他們通常會把這些符號印在衣服、飾品、網頁或其他個人用品上。
雖然這些符號已被警方昭告天下,但這並不代表以後不會被使用,他們一定會創造出更多的符號以發展建立龐大的聯絡體系。
上圖依次序:
Blogo——男童癖
LBLogo——幼齡男童癖
Glogo——女童癖
CLogo——戀童癖
CLOMAL——戀童癖媒體在線運動
談及戀童logo,令我聯想起上年一則有關「江南布衣」的重磅新聞,他們旗下的童裝品牌jnby by JNBY因上衣印有「歡迎來到地獄」、「讓我摸摸你」、「How many kisses let me cum」等等性暗示字眼,而被捲入戀童風波中。
事情經過發酵之後,最終江南布衣發出了道歉聲明,並將一系列童裝下架。
(媒體HK01、AM730曾經報導過。)
他們更是把戀童癖符號帶到了線下兒童服裝展覽活動,以及品牌的宣傳照片上。
單看一件事情可能純粹巧合,但是將種種巧合串連起來,就很難怪有人會質疑公司背後的動機了。
《戀童癖專屬飾品》
在飾品上的那些標誌看起來人畜無害,這樣的飾品並不會引起太多人的關注,同時,即便受到質疑也可以做出很好的解釋。
除了一些符號、飾品,戀童癖者在網絡上會運用特殊的縮略詞來互動交流。
在網上使用的最多的一些縮略語就包括了「GL」(Girl Lover),指戀女童癖,常用於形容見到小女孩就興奮的人;「BL」(Boy Lover),指戀男童癖。
而「BM」「GM」意思是「男孩一刻」或者是「女孩一刻」,指的是戀童癖們與男孩,女孩們待在一起的那些「難忘時刻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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